关于黑龙江省国资委门户网站难以经常更新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解读的情况说明
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关于省国资委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三定方案)中明确,省国资委为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省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目前我委主要监管10户企业:龙江森工集团、龙煤集团、建投集团、交投集团、产投集团、农投集团、航运集团、铁路集团、龙睿公司、交易集团。
《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3号)中明确要求国资监管机构“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行使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主席令第5号)第六条明确提出“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第七条明确提出“坚持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坚持政企分开,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由于我委无行政权力,无公共管理职能,因此制定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较少,难以在门户网站经常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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