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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资委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5-03-17 16:25 来源:省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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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统计表。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

电话:0451-82877070,传真:045182877000

一、 概述

2014年,省国资委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线,以提升政府公信力、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为目标,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和部署,通过多种渠道将国资监管与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以促进全省国资监管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一年来,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围绕以下四方面工作展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我委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一直由省国资委主任担任组长,由机关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始终保持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高度重视,在人员配备、设备投入和信息发布等方面给予深切的关注和支持。2014年初,为强化委机关和出资企业对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我委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对省国资委系统内部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新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拓展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公开工作影响力。一年来,我委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依托平面媒体、电视媒体和网络媒体,在我委门户网站、省政府公报、省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和主流媒体之间建立一套联动机制。一方面对重大活动、重大国企改革信息、重大经济决策采取专题发布,另一方面主动公开对于社会和公众广泛关注的国企改革信息和政府文件,结合网站、新闻发布会、媒体见面会和政府网站在线访谈等方式对国资监管工作的热点问题及时做出回应,以此扩大我委国资监管工作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力。

三是增强公开保障,提高信息公开安全管理。为了全面提高我委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14年初,我委整合现有的网络安全设备,充分利用网络设备信息安全管理功能,对信息安全发布工作进行了系统的整合和全面的管理,规范了机关网上工作流程,安全高效地建立一套适于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的管理方法,为全面提高我委信息安全水平,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安全环境提供保障。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为避免泄露工作秘密,我委按照《关于加强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的通知》要求,加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逐级把关,层层审查,在兼顾公开与保密要求的基础上,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做了大量的工作。

四是深化公开意识,确保依申请公开顺利展开。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信息的公开工作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特别对涉及深化改革、国企发展、经营业绩等信息和国资监管相关文件已经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2014年我委接受社会公众、研究学者和领域外相关企事业单位对监管的国资信息申请数量进一步增加。对于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我委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我委信息公开部门严格执行国资监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规定,截至目前,对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要求已全部进行了回复,并取得了申请人的满意答复,为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声誉。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4年,我委积极利用现有各种渠道与平台,采取各种有效方式,进行信息公开与报送,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是利用门户网站主动宣传。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87条,其中包括省国资委重点工作信息22条,部门文件20条,工作信息56条,企业工作情况89条。

二是积极上报我委重点工作。按照信息报送要求,我委信息公开部门及时向国务院国资委、东北振兴办、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报送我委日常工作情况及出资企业重大事项。截至目前,向国务院国资委报送信息37条;向东北振兴办报送信息37条;向省委办公厅信息处报送信息40条;向省政府办公厅信息报送信息70条,目前被采用26条。

三是充分发挥平面媒体效能。编辑印发《国资信息》13期;《国资要报》12篇,其中5期得到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和省政协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

四是精心举办媒体互动宣传。2014年,我委新闻发布单位组织驻省中央媒体、省媒体和市媒体,通过不同渠道积极开展宣传报道省国资委组织召开的国资监管工作会议,监事会工作会议、出资企业工作会议、机关工作会议等。期间,组织10余家驻省中央媒体、省媒体和市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报道省国资委组织召开的厂办大集体改革、教育实践活动等工作会议3次,先后在电视台、报纸、广播和网站上发布新闻300余条,通过专访、专报等形式宣传国资委重点工作和改革发展所取得的辉煌业绩。在首届中国俄罗斯博览会期间,与人民网、中新网、中国企业新闻网共同开展了省国资委主要领导和出资企业主要领导视频专访活动,发表专访稿件7篇。

2014年我委依托省内媒体宣传力量,在黑龙江日报、黑龙江广播电台、黑龙江省电视台、东北网、生活报等新闻媒体的关注下,对省属4户国有重点企业进行采访,在集中宣传国企改革发展新成就的同时,用典型事迹宣传为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联合省电视台、黑龙江日报、东北网、省经济报等相关媒体,积极宣传报道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参展内容,发表采访新闻50余条。

《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出台后,我委组织召开了一场新闻发布会,向与会50多名新闻媒体记者详细解读了我委组织起草的改革意见,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

此外,在黑龙江日报理论版发表委主要领导理论文章3篇;在奋斗杂志上发表委主要领导理论文章2篇;在国企杂志上发表委主要领导理论文章2篇。

(二)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

2014年,省国资委共收到6件由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通过信函和传真提交的要求公开涉及国资监管有关信息的申请。我委信息公开部门对其中1件属于已公开的信息向申请人提供了明确的查询方式,对1件准许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具体承办处室给出相关文件的查阅途径,对1件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2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围和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申请均在收到申请人书面申请后的规定时间内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并正式书面通知申请人。截至目前,我委国资监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正稳步展开。

(三)其他需报告事项

我委信息公开中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依申请公开信息途径较少。目前我委收到申请政务公开信息的途径主要通过信函和传真两种方式,与上级机关提出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扩展我委信息公开途径,有效地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2、国资监管信息公开涉及范围较窄,主动公开信息数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的措施

1、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落实

按照政务公开制度的要求,一方面要按规定、有计划维护省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目录,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国资委系统信息工作暂行办法》和省国资委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要求,在提高各出资企业和机关各处(室、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的同时,确保信息能够全面、安全、及时发布。另一方将《关于明确国资监管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程序的通知》精神落到实处,严格执行依申情公开信息工作审批程序,高效开展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有效地回复社会公众对国资监管工作的申请。

2、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加强培训,通过多种形式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一方面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另一方面要扩展电子信息平台的交互功能,加大省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

附件:2014年度政务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链接

                             黑龙江省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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