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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资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6-03-31 11:00 来源:省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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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 

电话:0451-82877070,传真:0451—82877000。

一、概述

2015年,省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黑政发办〔2015〕33号),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国资监管信息工作特点,不断深化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期间,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有效地将国资监管工作与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整合了资源,扩大了渠道,积累了经验。一年来,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围绕以下四方面工作展开。

一是领导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加强。为提高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建设,2015年,我委主要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给予重点关注,在硬件建设、软件应用和人员配备方面都给予了充分重视,多次组织专题研究,提出具体要求。今年初,为提高政务公开平台的服务功能,我委投入资金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改版后的门户网站无论从网站技术性能还是功能管理都有了根本的改变。通过服务外包和委托管理,加强了信息安全基础,网站防攻击、网页防篡改方面有了进一步提高,网站安全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二是拓宽渠道,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影响力。为提高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能力,2015年我委多次在平面媒体、广播、电视和省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策发布和媒体访谈,对重大活动、重大国企改革信息、重大经济决策采取专题发布的形式,在社会公众和政府机关之间搭建互动沟通新桥梁。

三是加强保障,构建政务信息发布机制。2015年结合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我委对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的建立和信息安全保障等方面开展有效的工作。通过制度修订、流程设置和逐级审查等机制的设定,建立起一套适合我委工作流程的信息发布机制。同时,结合网站信息保障要求,制订了《省国资委门户网站保障方案》,为切实提高我委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工作提供支持。

四是深化意识,完善公众信息交互平台建设。2015年我委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黑政发办〔2015〕24号)文件要求,开设了网上咨询栏目,并就热点问题开设专栏,为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提供公开渠道,为省国资委机关和社会公众建立有效的互动平台。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利用门户网站主动宣传。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08条,其中包括省国资委重点工作信息23条,部门文件6条,工作信息13条,企业工作情况166条。

二是积极上报我委重点工作。按照信息报送要求,我委信息公开部门及时向国务院国资委、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报送我委日常工作情况及出资企业重大事项。2015年,向国务院国资委报送信息20条;向省委办公厅信息处报送信息9条;向省政府办公厅信息报送信息12条;向省政府网站报送信息42条。

三是充分发挥平面媒体效能。编辑印发《国资信息》7期;《国资要报》2篇,得到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领导的高度评价。

四是精心举办媒体互动宣传。2015年,我委新闻发布单位组织驻省中央媒体、省媒体和市媒体,通过不同渠道积极开展宣传报道省国资委组织召开的国资监管工作会议,监事会工作会议、出资企业工作会议、机关工作会议等,开展了省国资委主要领导和出资企业主要领导7次视频专访活动。

2015年我委依托省内媒体宣传力量,在黑龙江日报、黑龙江广播电台、黑龙江省电视台、东北网、生活报等新闻媒体的关注下,发表采访新闻30条。

此外,在黑龙江日报理论版发表委主要领导理论文章1篇;在奋斗杂志上发表委主要领导理论文章1篇;在龙江党建上发表理论文章2篇。

(二)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省国资委共收到4件要求公开有关国资监管信息的申请。其中2件属于可公开的信息我委信息公开部门已向申请人提供了具体的文件,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给予回复; 1件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围且申请信息不存在的申请,我委政务公开办均在收到申请人申请后的规定时间内给出了明确的答复。

(三) 政务咨询情况

2015年,按照《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在畅通公众互动渠道和切实回应社会关切方面进一步开展工作,在建设政务咨询栏目的同时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从信息收集、解决和回应方面建立一条畅通渠道,确保我委能够及时、准确地回应社会公众的关注内容。2015年,我委共收到社会咨询信息14条,其中12条信息已经给予明确的回复,另外2条信息不属于我委工作范畴。

(四) 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5年我委共向省政府和省人大提出12条人大代表建议及4项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将逐步向社会公众公开。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其他需报告事项

我委信息公开中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解读类信息缺乏

我委根据政府授权对监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委机关对外发布的政策文件主要是贯彻国务院国资委的国资监管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相关国资监管政策文件。目前我委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共有16户,这些企业中没有专门从事公共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象相对集中,在制定出台政策法规的同时缺乏对相关政策的解读文件。

2、公众互动交流栏目少

由于我委主要工作职能为对省管16家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没有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职能,社会公众对各类国资信息的关注程度不高。根据工作需要和政务公开相关要求,目前我委开设了政策咨询和依申请公开栏目,为广大社会群众提供有效地互动交流平台。按照《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及量化标准》对政府机关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栏目开设要求,下一步我委将视工作情况陆续开设厅长(局长)信箱、百姓访谈、政务访谈和政务微信(微博)等栏目,以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交流互动。

3、媒体合作有待提高

2015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在各级媒体和省政府网站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飞速的发展,但在政务访谈栏目的开设、访谈内容的选择和新闻发布会的召开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的措施

1、 将国务院国资委对国资监管信息公开的政策法规和省政府、政务公开办相关机构发布的相关要求及省国资委近年来制定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汇编,便于开展工作。

2、 严格依申请公开流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建立依申请公开档案,严格受理、研判、分发、审核和回复等环节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在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保证依申请公开工作合理合法有效地开展。

3、 完善信息安全保障机制、信息审核机制和信息发布机制,修订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和网上咨询工作流程,确保工作顺利展开。

4、 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从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和计算机技术等方面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从根本上提高从业人员技术水平。

                         黑龙江省国资委

                 2016年3月21日

责任编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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