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资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451-82877070,传真:0451—828770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省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要求,把握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不行使公共管理事务,仅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特点,不断开展、深化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我委在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保障方式、业务培训、渠道扩展等方面开展了相关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信息公开渠道
在省国资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省政务公开办要求,2019年度相继印发《省国资委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政策类文件起草时应当同步解读的通知》《关于严格互联网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使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得以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规矩的开展。
为了规范省国资委信息公开渠道,2019年度,省国资委认真执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网站域名清理工作的通知》,利用两个多月的时间,完成了域名变更,进行了网站备案。同时对“龙江国资共享学院”和“国资党建”微信公众号加以整合,形成一个政务新媒体渠道,建立“龙江国资”公众号,集中代表省国资委进行信息公开。
(二)严格信息公开审查,开展信息员培训
省国资委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网站主动公开的信息必须填写《省国资委信息公开审批单》,由保密委成员、分管领导、委主要领导(信息内容涉及时)、信息发布员共同签发,确保信息发布责任明确、内容准确,信息发布操作员见到《审批单》才准于在网站公开信息。2019年度省国资委系统信息员培训会议上,我们将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核作为培训的重点,同时通报了2019年以来机关各处(室、局)和各出资企业信息公开情况,促进网站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和资金的保障力度
面对信息化要求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跟不上的境况,我委积极主动思考破解之道,下大力气保障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拓展服务外包业务项目,将信息发布、数据统计纳入服务范围。二是优先保障政务公开资金需求,2019年,共投入资金12万元,其中托管网站服务器,加强网站运行维护能力,费用5万元;签订信息维护和设备运维外包服务协议,费用7万元。
(四)网站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利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度,我委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960条,其中国资要闻66条,通知公告20条,工作动态35条,企业动态503条,机关党建56条,企业党建252条,规范性文件及解读19条(含转载国务院国资委规范性文件),其他信息9条。(如图1所示)。
图1 2019年省国资委网站信息发布情况
二是通过“龙江国资”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情况。省国资委“龙江国资”微信公众号在2019年度共发布信息175条,其中国资要闻55条,国企动态37条,党建工作53条,其他信息40条。(如图2所示)
图2 2019年省国资委“龙江国资”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情况
三是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情况。出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信息2条,企业领导人员任免信息9条,发布调查问卷2条,财务信息2条,公开年报3条。(如图3所示)
图3 2019年省国资委其他信息发布情况
四是维护省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目录信息情况。2019年度我委在省政府网站维护政务公开目录信息200条,其中重点工作信息145条,部门文件8条,其他信息38条,法律法规9条。另外完成国企信息报送695条(如图4所示)
图4 2019年省国资委维护省政府公开目录信息情况
五是依申请公开受理及回复情况。2019年度,我委共受理依申请开公件12条,其中网上申请11条,邮寄申请1条,均按时限回复申请人。
(五)新闻媒体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积极宣传省国资委改革发展所取得的成效。积极组织新华社、人民网、经济日报、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电视台、黑龙江广播电台、东北网、省经济报、生活报、哈报等主流媒体,积极宣传省级产业投资集团成立大会、全省国资系统年度工作会、年度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巡视反馈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会、央地企业专项座谈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国两会、省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等情况,共发布新闻稿件60余篇;组织委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接受采访10次,有效提升国资新闻舆论的公信力、影响力、引导力和传播力。
二是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专题新闻宣传活动。配合省委宣传部组织召开了新闻协调会,向中央驻省媒体和省媒体,详细介绍了省资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情况。组织召开了新闻媒体记者座谈会,详细介绍我省组建省级产业投资集团的重大意义及工作情况。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协商,先后组织新华社、人民网、经济日报、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电视台、黑龙江广播电台、东北网、生活报等媒体记者,开展产投集团系列报道、“龙江振兴”、“老字号”国企、时代先锋、“三项制度”改革、外聘董事、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总会计师委派制试点、出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首季开门红、半年双增长)、解放思想大讨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龙江振兴基金成立等专题宣传活动,共发布新闻稿件100余篇;先后发布组织森工、龙煤、建投、交投、产投、农投、旅投、产权、航运、机场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接受专访50余次,全面真实展示国有企业新时代新形象。其中,有3篇宣传报道上了黑龙江省新闻联播头条,15篇报道上了黑龙江日报头版。
三是积极配合新闻媒体开展龙江成效宣传活动。积极配合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电视台、东北网等媒体,组织龙江振兴、先锋模范、向习近平总书记报告、百名记者看百个亮点等宣传活动,发表稿件30余篇。
四是有效化解负面新闻宣传报道危机。积极与中国工人报、中国网等记者沟通协商,有效化解了建投集团龙建股份因违章施工引发的四车连撞事件、建投集团牡丹江水务公司因多收水管安装费引发群众上访问题等负面新闻宣传危机,为企业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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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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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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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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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
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
|
3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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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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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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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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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2
|
0
|
0
|
0
|
0
|
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1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1
|
0
|
0
|
0
|
0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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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0
|
2
|
0
|
0
|
0
|
0
|
1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难度依然较大。2019年,我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8件,其中5件不属于我委工作范畴,我们都给予了说明和回复,但是申请人仍然表示不理解,例如大庆新华产权交易所涉嫌欺诈和首钢庆华工具厂破产事项,应当分别咨询金融或公安机构和当地政府,申请人仍然向我委反复申请,而且有时要求顺风快递等,我委认为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难度依然较大。
(二)规范性文件主要靠转载。国资监管机构属于政府特设机构,没有行政审批权、没有公共管理事务,我委制订的制度办法通常属于省国资委系统内部工作文件,但为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更新及公开要求,只能将部分内部工作文件予以公开,或者转载国务院国资委文件。
(三)内容中文字表达仍然不规范。2019年初以来,我委2次接到政府办公厅政务中心错情通知,分别指出我委网站中规范性词语出现问题,例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应表述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等。主动公开的信息量不断加大的同时,对我们信息内容的审核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的改进情况:
(一)保证各网站栏目信息更新的频率符合指标要求。信息公开工作已安排专人负责,并明确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固定栏目,例如机构概况、企业名录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信息更新;动态栏目通过从机关各处(室)、各出资企业收集稿件,或通过国务院国资委网站转载等方式,确保信息更新符合要求。
(二)坚决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决落实政务公开办及政务中心的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发扬工匠精神,把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做好。
(三)加强信息公开审核力度。我委信息公开量较大,单靠发布时操作员的审核难度较大,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力度开展信息员培训或在发布信息时单独交待,着重强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要求,企业报送上来的信息必要时要进行考核、复审,对出现错情的将予以通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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